发布日期:2010-3-8 9:41:26
发布人:liuxifang
来源:扬州市教育局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条例》和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》,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,推进中小学体育与艺术“2+1”项目,推进中小学生才艺拓展工程,为促进中小学生强健体魄、发展智力、和谐心灵、幸福终身奠基,扬州市教育局决定于2010年3月——12月举办第三届“运河情”扬州市中小学生体育艺术节。
艺术节竞赛类别分为阳光体育类别、艺术表演类别、艺术作品类别和特色展示类别。阳光体育类别项目包括田径、乒乓球、足球、武术、棋类升段、游泳、篮球、软式排球、广播操、眼保健操、健美操。艺术表演类别包括个人项目(独唱、独奏、独舞、播音)和集体项目(声乐(重唱、小合唱)、器乐(民乐合奏、管弦乐合奏)、舞蹈(双人舞、三人舞、群舞)、校园课本剧),艺术作品类别包括绘画(国画、版画、卡通画、素描、速写、水彩画)、书法(篆刻、软笔、硬笔)、摄影。特色展示类别包括学校体育、艺术特色百人团队展示。
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市直各学校参加体育艺术节组织工作、参与率及参赛质量等进行综合考评并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